教局公佈直資學校收費列表 新增非本地生部分 准收雜費上限1萬元

港府去年提出「直資擴容」試點計劃,容許48間直資學校增加取錄持學生簽證的非本地學生。教育局26日向直資學校發信,公布學校可向學生徵收的罰款及費用一覽表,當中新增非本地學生適用的部分,容許直資學校收取數額等同一期學費的註冊費、3,000元入學考試費及申請費,以及1萬元雜費。
直資學校獲准徵收的罰款及費用上限(部分)
項目 | 本地學生 | 非本地學生 |
註冊費 | 小學:630元 | 按註冊年度核准全年總學費計算的一期學費款項 |
入學考試費/申請費 | 入學考試費:75元 | 入學考試費/申請費:3,000元 |
雜費 | 不適用 | 10,000元(餘額須退回學生) |
根據教育局公布的費用列表,本地學生與非本地學生的多項收費有明顯差異。本地學生方面,小學註冊費為630元,中學為1,240元,入學考試費上限為75元。非本地學生方面,註冊費上限按註冊年度核准全年總學費計算的一期學費款項,入學考試費及申請費上限為3,000元,同時設有雜費項目,以10,000元為上限,餘額須退回學生,相關安排將於9月1日生效。
兩者其餘收費項目相同,包括補發學生證50元、補發畢業證書35元、嚴重損毀圖書館書冊罰款為書冊原價加20%手續費等。教育局表示,學校須按《教育規例》規定,將書面批准與教育局發出的收費證明書一同以顯眼方式展示於校內的當眼位置,又強調所載的金額為核准上限,學校應按校本實際需要適度收取有關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