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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年齡為30歲或以下的註冊全日制學生。
? 修讀經本地評審的全日制自資副學位(即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程度專上課程。「經本地評審課程」是指教育局局長認可的經本地評審課程登記冊所列的課程。
? 在同一學年,沒有就申請書所填報的課程接受其他由公帑資助的學生資助計劃(如持續進修基金)所提供的資助;以及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簡稱「香港」)居留權,或在開始修讀有關課程前,申請者或申請者的家庭已連續在香港居住滿三年。這不包括持有香港學生簽證的留學生。
? 申請者只可在同一學年內,就一個合資格的全日制課程申請資助
最高貸款額
在本計劃下,最高資助的資助額包括學費助學金、學習開支助學金及生活費貸款:
? 學費助學金:應繳學費助學金設有上限,2018/19學年的上限為港幣82,020元。
? 學習開支助學金:在2018/19學年,學習開支助學金的最高金額為港幣5,660元。
?生活費貸款:在2018/19學年,生活費貸款的最高金額為港幣50,020元。
網址:www.wfsfaa.gov.hk/sfo/tc/postsecondary/fasp/overview.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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