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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資院校新課程審批增「關卡」 個別商科課程遭否決

  • 20 Oct 2020
自資院校增辦課程難度增加!現時十一所自資院校若開辦頒授學位課程,須通過評審局學術評審並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星島日報》獨家獲悉,為應對社會不同行業人才需求,避免市場出現過度競爭,教育局將課程審視程序提前至學術評審前進行,新機制六月起生效。教育局指新機制旨在提供更多空間進行策略性協調;據悉個別院校提交開辦商科課程的計畫書已被拒諸門外。有自資院校校長質疑新機制與評審局職能重疊,阻延院校開新課程進度,令院校「綁手綁腳」。 除具備自行評審資格的八大及公開大學,十一所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三二零章)註冊的自資院校要開辦頒授學位課程,須通過評審局質素保證機制的學術評審,評審成功兼獲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後,始可宣傳及招生。不過,據本報獲悉,教育局六月十九日致函自資院校,通知開辦新課程前須先呈交教育局審視,之後才可繼續向評審局提交評審,措施即時生效,意味院校開新課程較以往多一重「關卡」,據悉已有數所院校提交開辦商科課程的計畫被拒。

前年正名的恒生大學,以開辦商科課程著稱,校長何順文指該校未來擬新開兩、三個不同類型的本科及碩士課程,料新機制下開辦進度會阻延。他指出,評審局進行之學術評審同樣有類似審視,過程亦有業界評審,質疑職能重疊,令院校「綁手綁腳」,「現在由官員先審視,敏感點來說,會有學術干預之嫌。」香港專業進修學校校長陳卓禧則認為,教育局審視程序在學術評審前或後進行,予院校的觀感確有不同,有擔憂是合理的。「兩者標準未必一致,評審局更多看重學術,政府較從行政角度出發。」

教育局向《星島》證新機制屬實,自生效以來已接獲七所院校共二十三宗有關頒授學位申請的建議書,正按機制處理有關申請,惟未透露獲通過的建議書數量。教育局指,新機制舉旨在回應專責小組及委員會,因應教育局有責任促進自資院校之間的策略性協調的建議,鼓勵院校提供相關課程以應對社會不同行業的人才需求,同時避免市場上出現過度競爭。

教育局形容,審視院校頒授學位申請的程序,只是提前至由評審局進行學術評審前進行,當局會就相關行業或界別的人力需求、該院校策略和學術計畫,及其專精範疇和定位、類近課程的市場供求等提供意見,院校在接獲教育局的回覆後,可按既定機制就為擬議課程進行學術評審。

教育局又表示,在院校投放資源進行詳細課程發展前向院校提供相關意見,有助確保自資院校開辦的課程能適當地迎合社會需求,同時協助自資界別長遠持續發展;而評審局的學術評審,旨在從質素保證的角度,確保課程在管治架構、學術水平和質素、師資、質素保證機制和財政狀況等方面符合要求。「由此可見,新機制與評審局的學術評審並無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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